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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、产业政策、环境保护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未能依法停止建设定性依据

作者:时间:2024-05-22分类:造价相关

简介  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、产业政策、环境保护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未能依法停止建设定性依据
常见表现形式
1.4.1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、产业政策、供地政策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,未能依法停止建设

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、产业政策、环境保护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未能依法停止建设定性依据
常见表现形式
1.4.1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、产业政策、供地政策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等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,未能依法停止建设

定性依据:
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《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》“二、严格审查各类拟建项目 对各类拟建项目,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、发展建设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严格审查,严格执行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等程序;…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、发展规划、城乡规划、环境标准和要求等市场准入条件及建设程序的拟建项目,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批准用地,银行不得提供贷款,发展改革、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环保和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。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、未履行完必要程序的项目,一律不得开工建设。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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