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项目决算批复部门应按照“先审核后批复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项目决算评审和审核管理机制,以及内部控制制度。
2.由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决算,一般先由财政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(以下统称“评审机构”)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结论,财政部审核后批复项目决算。
3. 批复范围
(1)财政部直接批复的范围。
1)主管部门本级的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决算。
2)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项目决算。
(2)主管部门批复的范围。
1)主管部门二级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决算。
2)主管部门本级投资额在3000万元(含3000万元)以下的项目决算。
由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决算,报财政部备案(批复文件抄送财政部),并按要求向财政部报送半年度和年度汇总报表。